男子酒后启用辅助驾驶肇事并冲卡,被拘役三个月并罚款九千元
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一名男子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。该男子于4月17日饮酒后启用车辆辅助驾驶功能,行驶约14公里后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剐擦。事发后,他在警方设卡检查时未停车,反而加速冲过卡点。血液检测显示其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201毫克,远超中国法律规定的80毫克醉驾标准。检察机关表示,辅助驾驶功能只能协助驾驶人,不能代替驾驶人;即使功能处于开启状态,驾驶人仍处于实际驾驶状态,并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其驾驶证也已被吊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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